石家庄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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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存在的问题
1.无脚手架搭设方案和设计计算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地没有搭设方案,有的有方案但编制过于简单,计算有误,又没有经过审批,不能指导现场施工。更有甚者,施工员只是向作业人员进行口头交待,就开始盲目作业,严重违反了《规范》中“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进行”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2.底座安装不符合规定
《规范》要求“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2跨,厚度不少于50cm的木垫板,也可用槽钢”。但在检查中看到不少工地的脚手架底层立杆下端仅用一块小方木或短木板垫起。脚手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荷载的逐步增加,加之受风刮雨淋等气候的影响,再因基础未夯实,很容易造成架体不均匀沉降,引起变形。
3.立杆接头未错开
检查发现,部分工地在搭设过程中,立杆未严格按规范进行,还是沿用老的方法,使相邻的立杆错开,没有满足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接头在高度方向上错开不小于500mm的规定,造成架体强度不够。
4.剪刀撑不按规定设置
《规范》规定:“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面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地存在问题较多,如跨度不够、不连续、不贯通、未生根,起不到稳定架体的作用。另外《规范》规定: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为1m,而有的仅有400~500mm长,扣件仅接2个。再者,脚手架已搭设5、6步或全部搭设完,也没有剪刀撑,而是经督促后才于补搭。
5.连墙件设置不合理
《规范》规定:“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工地连墙件设置过少,有的采用柔性接头,造成架体不稳定。还发现有的工地连墙件未与建筑物可靠连接,根本起不到作用。
6.小横杆设置不合理
规范规定架体主节点必须调协小横杆,而有的工地采用隔根搭设的方法,只是省了一些材料,但却对整体产生一定隐患。另外小横杆的设置还应考虑架板的铺设,不得违反规范“两块脚手架板外伸长度之和不大于300mm”的规定。
7.架体搭设高度不够
《规范》规定:“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主要是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但是检查发现少部分工地脚手架与施工不同步,低于操作层,存在较大隐患。
8.安全网挂设不规范
部分工地安全网材质不合格、绑扎不牢靠、两网不衔接、挂设不一致,同时密目网破损孔洞太多起不到防护作用,个别工地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各项防护措施落实不够。
9.安全防护不到位
《规范》规定:“脚手架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架板往下计算,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架板”。而实际上部分工地未能做到,有的甚至无架板,仅是用方木或钢模代替架板。有的作业层局部有架板,但探头板多,未用铅丝绑扎,很容易造成人员坠落。
10.检查与验收
《规范》规定:“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作业层施加荷载前;③每搭完10m~13m高度后;④达到设计高度;⑤遇有6级大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⑥停工超过1个月”。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工地未按规定执行。在检查资料时看不到脚手架检查与验收资料,而脚手架已经投入使用。还有一些工地虽然有检查验收资料,但未按阶段验收,无搭设负责人、验收人员签字,起不到见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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